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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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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

从6月开始,全国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

安全生产月基本概述

1980年开展的安全月活动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1980年以前,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企业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情况较差,伤亡事故多发,职业病严重。政府相关部门痛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力争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状况。

1984年3月29日,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出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同年4月27日,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张劲夫发表题为《狠抓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广播电视讲话,动员全国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

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决定成立常设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全国安全月”从1980年一直持续到1984年。在历经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我国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安全生产月宣传稿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确保我办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顺利开展,现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及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年”和“安全社区建设攻坚年”三个年活动,就各类安全知识加大宣传教育,希望各单位、企业、村居和广大群众听到广播后,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内容宣传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夏季和汛期历来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因高温、强降雨、山体滑坡、大风、雷电、高湿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特别是针对灾害性极端天气情况,储备好各类抢险救援物资,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夏季和汛期生产安全。各单位、企业、村居要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

二、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20xx年4月中旬至9月底,我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无资质、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取缔关闭。经过这次专项行动,首先要做到重点治理领域不允许再存在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仍在运行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现象,不留死角;新设立企业,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依法设立。专项行动后,依然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监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对于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作业规程不完善,违章操

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设施配备不规范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督查,严防事故发生。要坚持依法依规、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改善的目标。

三、安全知识学习

(一)安全用电知识

1、不要超负荷用电。空调、烤箱等大容量用电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线路。电线不能乱拉乱接、超负荷运行,许多台电器不能共用插座,如多台空调、烤箱等。

2、要选用合格的'电器,不使用假冒伪劣电器、电线、线槽(管)、开关、插头、插座等。

3、不私自或请无资质的装修队及人员铺设电线和接装用电设备。

4、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器具的金属外壳要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给三眼插座的插座盒安装地线;不要随意将三眼插头改为两眼插头。

5、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熔断丝,不要任意加粗熔断丝,严禁用钢丝、铁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6、不用湿手、湿布擦带电的灯头、开关和插座等。

7、更换熔断丝,拆修电器或移动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8、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时,人不要离开,发现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二)安全用气知识

1、使用合格的、有警示标签的液化气瓶。

2、使用气瓶前,应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阀、减压阀、胶管、灶具转芯阀,发现漏气,立即处理,胶管老化立即更换。

3、瓶组供应系统应设臵单独储瓶间,且应通风良好,符合防火要求。

4、实体气瓶不得放臵在地下室。严禁靠近明火、电源及热源。

5、用气瓶与灶具的距离不得小于0.5m,房间注意通风。

6、点火时,应“火等气”,即先点火后开气;熄火时,先关瓶阀后关灶阀。

7、烧水做饭时,应专人看管,以防水溢灭火,液化气漏气。

8、发生着火现象,应沉着冷静,立即关闭瓶阀,切断气源,迅速将事故气瓶移至安全场所。若人员无法接近钢瓶,迅速用冷水降低瓶温,并立即拨打“119”。

9、液化气残液不得乱倒,应交回充装站,统一回收处理,以免发生火灾。

10、气瓶定期检验。除YSP-50型钢瓶为三年检验一次外,其余型号钢瓶前三次检验周期为四年,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型号气瓶应报废。

(三)火灾逃生知识

1、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等往室外逃生。

2、身处火场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寻找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

3、火场一般充满烟气,烟气不仅有毒,降低火场能见度。一般可以将毛巾折叠8层,用水打湿捂住口鼻,这样就可以消除60%烟气的危害,可以防止烟雾中毒,产生窒息。

4、如果在逃生时身上着了火,此时千万不要奔跑。应尽量先把衣服脱掉,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但注意不能用灭火器直接向着火者身上喷射。因为多数灭火器的药剂会引起烧伤的创口产生感染。

5、火灾发生时,如果人被浓烟困在室内,千万不要夺门而逃。因为走廊中的浓烟和高温气流,足以使人在短时间内使人窒息死亡。此时应迅速转移到火暂时烧不到的房间,最好是顺风向的,并将门及所有孔隙全部用毛巾、被褥堵死,在窗口挂一条床单或衣服,引起消防队员的注意,然后等待救援。

6、火灾跳楼逃生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