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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如何取公积金

公积金 阅读(3.14W)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武汉如何取公积金,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武汉如何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一、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二、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材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2月30日后取消《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售房单位名称、行号及收款账号;

(5)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办理提取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2月30日后取消《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或联名卡);

(4)《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

1、销户: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全部余额。

2、购买首套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允许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首套房未付清房款的,转账办理1次提取;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提取满3年后,可再次办理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首套房未贷款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3)购买二手房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4)买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

3、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用扣除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4、租赁廉租住房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租赁费用。

5、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6、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7、因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