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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租房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 阅读(8.43K)

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公平善用的'原则,全区将推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200户,保障名单按照积分从高到低进行选取,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宁波公租房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帮到大家。

宁波公租房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所在单位注册纳税在本区(北仑区、开发区、下同)的诚信合法经营企业,且已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或副高级及以上专技人员或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或“211”、“985”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经区人社局认定的其他引进人才;

3、申请前已被本区用人单位聘用6个月以上,且当前在聘,申请前连续6个月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申请家庭应在市六区区域范围内无房和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及其配偶已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所在单位已享受政府各类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不列入申请范围;

5、申请人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劳动能力,年龄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申报公告日为界定日);

受理地: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