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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专往届生落户指南

户口性质 阅读(1.71W)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大专往届生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厦门大专往届生落户指南

办理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注: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4、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连续缴满3—5年社保。

注: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4年社保;

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普通专科学历的`须连续缴满3年社保。

5、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办理材料

1、人事关系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

2、当事人人事档案。

3、需要随附的材料:

(1)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有职称的应附职称证书原件。其中,属于高级职称的,还须提供职称评定审批表。

(3)属于转干、吸收录用、聘用制干部的须附审批表(聘用制干部还须附在聘合同)。

(4)拟迁移户口的,提交填写完整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在线打印,一式一份)。

(5)符合政策规定随迁配偶,须附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原件。

(6)符合政策规定随迁未成年子女,须附户口本原件。

其中,属于离异的干部调入厦门,要求随迁小孩的,须附当地法院的判决书原件;配偶病故随迁子女的加附配偶病故证明原件。

现场办理

(1)审批表盖章

1、在审批表上盖调入单位意见章:盖申请单位公章(目前就职并且连续缴纳社保单位)

2、在审批表上盖调出单位意见以及调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章:即档案保管的人才市场的章

(2)前往厦门/各区人才市场(看自己公司档案在哪里代理就去哪里)

(3)前往人才市场,开《调档函》

(4)带上《调档函》前往目前档案保管人才市场,人才市场会将档案发往厦门人才中心(公务员局)审批(承诺6天,短信通知)

(5)厦门人才中心开具《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注意通知上的日期提示,切勿超时

(6)将《企事业单位人事关系调动通知》给原来档案所在地人才,开《人事关系介绍信》。

若《人事关系介绍信》已经取消,则直接前往厦门人才中心

(7)厦门市人才中心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