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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 阅读(1.46W)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可以办理居住证,下面为大家分享了福州居住证的办理知识,欢迎参考!

福州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页面后,拉到最下面,点击居住证办理

第二步:点击注册

第四步:审核成功后,进入地址查询页面,选择对应的信息

第五步:牌照识别并输入个人信息,提交后等待政府人员审核通过

第六步:预约居住地对应的派出所递交材料,一次性办结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条件

1、暂住登记满半年;

2、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合法稳定就业:

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

在居住地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的房屋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的宿舍居住的;

三、连续就读:

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居住证办理材料

申领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登记并根据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

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其中一种即可。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

(2)居住在亲友家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包括与申领人的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是否同意按此地址办证等)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符合连续就读:

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居住证办理注意事项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变更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市、县范围内变更住址的,应当到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换领登记之一

居住证持有人在证件申领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行申领居住证,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同意受理并已发放的,原居住证失效。

换领登记之二

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原受理部门办理换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补领登记

居住证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原受理部门办理补领手续。

注销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一)办理居住地常住户口登记的;

(二)常住户口被注销的;

(三)骗领居住证的;

(四)申请注销居住证的;

(五)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注销原居住证;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