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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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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二套房贷款了!重庆公积金政策有变!继九部门出组合拳严打房地产企业和中介违法违规销售后,重庆楼市调控开始在信贷端发力。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9)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

根据2017年度公积金资金供应总体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实际需求《通知》明确:即日起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 “既认房又认贷”。

即:职工家庭无房且无贷款购房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凡职工家庭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均不属于首套住房范围。

公积金要有限保障首套房贷款需求

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给出的解释是,《通知》出台是根据今年重庆住房公积金总体资金供应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实际需求。

所以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在这之前,重庆并未规定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

根据重庆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公积金缴存总额1765.66亿元,缴存余额787.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7%、17.8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相比上年无增减。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职工参贷后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额度的1.5倍(60万元)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6万笔273.00亿元。

非首套房认定标准出炉

公积金中心指出,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1.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2.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3.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