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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期限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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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期限和利率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常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期限和利率

常州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1、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转贷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2、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借款人中除主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合并计算(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3)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

①申请商转公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

②申请商转公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容积率在1.0以上)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

③高层次人才、转业或退伍军人等符合条件的照顾对象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0万元。

④现役军人配偶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50万元。

4、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1)商转公贷款属于借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自住住房面积不超过90 m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购买自住住房面积超过90m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70%。

(2)商转公贷款属于借款人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40%。

5、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