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学君>办事指南>社保政策>

西安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办理材料

社保政策 阅读(2.17W)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西安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办理材料

一、西安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合同;

3、当月或上月还款证明(是指有贷款银行签章的还款明细表或还款对账单;以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扣款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主借款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二、申请时限和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主借款人及其配偶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直至贷款结清为止。夫妻双方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应还贷本息和。

提前部分还款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本年度内可以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与当年应还贷本息和之和。提前全部还清的,只要当年没有提取过,在还清贷款的次月月底之前可以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额与当年应还贷本息和之和。

对于同时偿还两套及以上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非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只能提取一套住房的偿还贷款额,且只能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