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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运动会比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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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规则

田径运动会比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检录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秩序册竞赛日程上的时间是比赛开始的时间,检录时间就是在这个时间向前推3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点名三次未到者按弃权处理。检录完后迟到的运动员不管什么理由一律不让参加比赛。田赛在比赛场地检录,径赛在田径场东面检录处检录。

(二)请假:是指项目相互冲突,田赛服从径赛的原则。如果某队员田赛和竞赛时间上冲突,由队员本人在田赛比赛场地向场地裁判请假。

1.跳高项目的队员(请假)来后,从现有高度起跳。

2.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项目的运动员请假回来后,如果前三轮没有结束,按照回来时的轮数参加比赛,如果前3轮已经结束不能参加后三轮的比赛。

3.不请假按照弃权处理。

(三)100、200、400按照预决赛分两个赛次,预赛按成绩取前6名进行决赛。4*300米和800米以上长距离的项目预决赛一次完成,按成绩取前6名。

(四)100、200、400、4*100按照分道进行比赛。

(五)800米以上的长距离项目不分道,起跑后直接抢道。

(六)4*300米接力第一棒全程是分道跑,第二棒的'可以抢道,抢道是在终点线。第三、第四棒是不分道。

起跑抢跑招回:在起跑后如果发现抢跑,凡是起跑犯规的一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其他运动员由招回发令员招回,回原跑道继续比赛。

  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在比赛时胸前和背后都佩戴整齐的号码布。

(二)穿跑鞋的运动员只能使用短钉,不得使用长钉。

(三)关于违纪的系和学生的处理方法。

1.不按照学院规定在比赛中打骂裁判、队员等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扣除所在参赛单位相应组别团体总分5分,并按学院规章制度处理。

2.在比赛中出现替代/假冒的运动员,取消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在大会期间通报批评队员所在参赛单位。

(四)800米以下项目的运动员跑完后应及时回道,等裁判员记录完毕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开者,取消比赛成绩。

(五)因队员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则按弃权论。(不允许更改报名表或顶替)

(六)在接力项目中没有到达终点扔掉接力棒者按照犯规处理,并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七)核对秩序册,有问题及时与体育系联系。

  安全问题

(一)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要服从裁判的指挥,不能随意动用比赛用的器材,尤其是铅球等危险器材,没有裁判的同意不能随意动用,一旦私自动用比赛器材出现危险,后果自负。

(二)各参赛代表队要教育自己的非队员观众,不能进入比赛场地规定的范围,尤其是径赛终点、铅球场地、跳远场地不能随意乱窜。一旦出现在场地内乱窜出现钉鞋踩伤、砸伤、扎伤等事件,后果自负。

(三)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等田赛项目开始进场比赛后,运动员在裁判指定的活动位置等待比赛,不得离开裁判指定的位置,到处乱跑,一但发现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四)运动损伤急救点:在田径场大门口,与检录处相邻。

  关于破纪录的规定

运动员每打破一项学院田径运动会纪录加7分,并获得破纪录奖品。一人在同一项目比赛中多次打破记录,只算一次破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