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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区如何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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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深圳盐田区如何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盐田区如何申请公积金租房提取

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一)自助提取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任意归集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以上渠道24小时均可办理)。

(二)窗口办理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三)备注

1、自助方式办理支付房租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自2014年11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6、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提取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配偶的身份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4、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取额度

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