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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居民如何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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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深圳宝安区居民如何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宝安区居民如何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一、网上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任意归集银行网点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直接到网点领表)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服务热线等自助方式,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支付房租提取”,根据提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以上渠道24小时均可办理)。

二、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